今年以来,贞丰县检察院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该院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抓手,积极创新管理机制,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办法,实现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见效。
建章立制,完善“案前”监管。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建立《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督促员额检察官亲自办案的规定》及《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办法(试行)》等管理监督机制,有效推进检察官办理案件前的职责更加明确。
采用流程监控,促进“案中”规范。对检察官所办案件进度进行实时预警监管,将存在的问题录入流程监控台账,同时及时对承办检察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所有案件实现全程监控,有效促进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流程更加规范化。
案件质量评查,发挥“案后”作用。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指引作用,通过做实对评查结果的运用、分析问题成因、查找漏洞等环节,适时对检察官办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及时将结果记入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学运用结果倒推策略,有效发挥了案件办结后的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