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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贞丰检察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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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史顺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黔西南州民族团结模范集体”,贞丰县委授予“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称号,第二检察部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公诉局获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民生检察工作、智慧检务建设获全州单项冠军。

一、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坚决做到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保障贞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脱贫攻坚有作为。一是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制定《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涉贫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7人,提起公诉38人,不批捕9人,不起诉13人,其中对贞丰县原生五乌香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挽澜镇店子村原人口主任高忠兴贪污、挪用扶贫资金案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09万元,帮助270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405万元,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办理的“广东省惠东县惠泰劳务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州检察院推送参加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评选;把脱贫攻坚与司法救助紧密结合起来,对确有困难的26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56万元,其中贫困户15名,发放救助金9万元,办理的侯永会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开展贫困地区法治宣传与矛盾化解工作,组织检察人员30人(次)到龙场、北盘江、白层等乡镇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对不赡养老人、辱骂驻村干部、村干部、阻碍脱贫攻坚工作等行为进行排查、打击和法治教育,助推脱贫攻坚。在极贫乡和29个深度贫困村设立检察室,在珉城和者相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室,把检力下沉到扶贫一线,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为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在2019年7月23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推进会”上,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唯一的基层院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尽锐出战。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的科级干部到沙坪镇大寨村、永丰街道办巧贯村任第一书记,选派19名年轻干部长驻帮扶村,并给每名第一书记配备1名检察辅助人员和专用车辆,为开展好驻村工作提供人力、物力保障。检察长深入脱贫攻坚一线,督导脱贫攻坚工作80次,与院帮扶的沙坪镇者索村、大寨村及包保的尾列村“三员一委”座谈,共商脱贫措施、分析研判问题、走访贫困户党组成员“真督实导”靠前指挥,其中1名党组成员挂职沙坪镇党委副书记,担任者索村前沿指挥所指挥长,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三是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帮扶工作。全体检察人员(每人包保6户)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一查四保”、“四逐四准”,针对短板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确保各项工作都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全力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实效,确保所帮扶的者索、大寨村高质量脱贫出列;院党组从扶植产业、扶智扶志、扶贫帮困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协调物资和资金共计56万元,全部用于沙坪镇扶贫工作,帮助包保的贫困村完善产业结构、拉通生产用电、实施饮水质量提升工程、修建党员活动室、修通串户路等。利用农民讲习所开展法治扶贫讲座5次,联系医疗机构到帮扶村开展义诊。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在扶贫日向贫困户捐款2万元,向所帮扶的身患重症的贫困户捐款4930元,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动员社会力量为其募集善款1.5万元,解决住院期间的生活开支困难,帮助贫困户挽救了重病女儿年轻的生命。在节假日为困难党员、贫困户、贫困儿童送去慰问金、粮油、学习用品等物资;检察人员个人自费为部分农户购买床、衣柜、电饭煲等家具家电,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我院派驻大寨村第一书记罗宇同志带领下沉干部创新思路,首先采用手绘地图即“一图三色五清楚”工作模式对扶贫对象进行标识,得到州、县领导充分肯定并向全县推广。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获肯定。找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凝聚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请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4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2次,与20名企业家代表开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次,搭建“检察长·董事长”微信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1次,当好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坚持对影响企业发展问题“零容忍”,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犯罪7人,提起公诉8人。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改变管辖1人,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在办理安某某挪用贵州某旅游公司资金案中,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政策,追回被挪用资金16万元,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获得企业家的肯定和赞誉。定期不定期开展涉案企业回访工作,提出堵漏建制意见,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成效明显,经验和做法被“贵州改革”公众号采用。

呵护碧水蓝天有成效。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和绿水青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依法对8名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把专业化监督贯穿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全过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55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1个、补植复绿 560亩、补种树木5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20083尾,切实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针对纳山岗水库饮用水源受污染发出检察建议,全力配合环保、水务、小屯镇政府拆除和填埋蓝靛池203口,共同携手打一场“碧水保卫战”,切实为老百姓守好青山绿水,为建设美丽贞丰保驾护航。

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更加主动。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全面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协作配合,做到纪法全面贯通、纪法无缝衔接,形成反腐合力。提前介入黔西南州印刷包装总厂原厂长秦乙玉、鲁容乡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陆照雄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对事实认定、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建议20条,确保依法准确惩治腐败。审查起诉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黄明亚等一批贪污、受贿案件7件7人,涉案金额2406万余元,决定逮捕7人,提起公诉7人,改变管辖2人,其中米史宏行贿案是全省首例非公职人员留置后移送逮捕起诉案件,秦乙玉受贿案是全州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

    二、坚持将司法办案和防控风险相结合,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目标,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全面落实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凝聚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工作合力,提前介入“3.26”涉恶案、“7.30”涉黑案引导侦查取证,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完善等方面提出建议32条,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向州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10条,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涉恶案件3件22人,经审查后2件15人以涉恶案件批准逮捕,1件6人以普通刑事案件批准逮捕,1人作证据不足不批捕。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3.26”涉恶案件和“7.30”涉黑案件,经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低认定标准,依法妥善处理,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平安需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307人、提起公诉310人,所办案件无无罪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办案准确率为100%。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犯罪,批准逮捕79人,提起公诉128人。依法严惩盗、抢、骗、赌等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70人,提起公诉97人。坚决惩治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等损害民生民利犯罪,批准逮捕28人,提起公诉35人。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22人。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泄露牟利的犯罪行为,对谢韦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对张明凯、王立平等10人利用微信群开赌场“斗牛牛”网络赌博案提起公诉,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打击,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人,提起公诉40人。用法治的温度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40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13人。对符合刑事和解的4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积极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依法对6名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变更强制措施不予羁押。与县教育局共同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23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兼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2.5万余人。组织创作拍摄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题材微电影《心灵的救赎》,制定帮教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感化教育,帮助失足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检察蓝”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点保护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合法权益,批准逮捕欺凌孤寡老人、强奸、猥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12人,提起公诉28人。未检办检察官助理龚贵林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5人,提起公诉10人,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和解后不起诉73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26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及时分流、耐心释疑解惑使当事人信服,实现涉检信访零目标,为决胜脱贫攻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征地拆迁、易地扶贫搬迁等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提前介入龙场镇新童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农民工讨薪案了解案情,参与现场调解13次,督促施工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90余万元,对林某某等3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监督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公安机关,通过依法督促履职,使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得到妥善化解,及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本质属性,切实把精力转到主责主业上来,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行为33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28人,法院采纳311人,采纳率为94.8%,对法院判决量刑畸轻的提请抗诉2件,州检察院支持抗诉,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认真履行客观公正义务,依法不批捕84人,不起诉 97人,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6人,确保“有罪不纵、无罪不枉”。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参加案件的全部审议过程,并结合案件情况充分发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列席意见,确保公正裁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9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不当1件,对判处罚金刑的3名罪犯监督立案执行,涉及金额3万元。

不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刚性监督,对怠于履职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5份,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主动对接整改工作,积极认真整改,整改效果明显。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案10件。

不断做好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破坏生态环境、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推动依法行政。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份,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督促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整改饮用水源地纳山岗水库、白坟水库、水车田水库环境违法问题,取缔无环评手续养殖场2个,整治环保设施不规范养殖场3个。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追缴企业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2.1569亿元,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督促人防办收缴建设单位欠缴人防异地建设费200万余元,努力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院领导办理刑事案件170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件,出庭支持公诉21次。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评查案件109件,开展流程监督47次,办案期限预警103件(次)。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共适用简易程序出庭案件108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0件166人,适用率40%,检察长带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3件14人。梁大虎盗窃案是全州首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该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再到审判仅用18个工作日,庭审用时仅20分钟,切实做到简案快办。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全年为涉案企业、被害人挽回和追回经济损失累计20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60人,其中贫困户2人,办案效果获得涉案企业及被害人的充分肯定。

五、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公正廉洁司法水平,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效,引领每名检察人员坚定政治信仰、坚守法治初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12次,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贯彻到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检察官宪法宣誓制度。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瞻仰烈士墓、升国旗仪式、合唱爱国歌曲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青年检察人员召开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座谈会,弘扬“五四”精神,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严管厚爱。落实从严治检,建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家庭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将监督触角向“八小时外”延伸,开展“廉政家访”41次。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学习典型案例35个,组织检察人员到州、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61人(次),引导检察人员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党风廉政建设暨扫黑除恶约谈”、“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常态化提醒约谈85人(次),询问示警约谈2人,最大限度避免干部因犯错误而“掉队出列”。认真落实年休假、健康检查等各项从优待检制度,坚持文化润检,营造张驰有度、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狠抓能力提升。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模式,选派60人(次)分期、分批到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州检察院和州、县党校参加培训。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检察人员学习深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增强员额检察官的担当意识和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跟上时代节拍、堪当时代重任。1名检察人员获评全州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名检察人员在全州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评业务能手,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形象不断增强。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群众参加视察评议、公开审查、专题调研5次,零距离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落实,得到代表、委员高度赞扬。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制度,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7条,法律文书207份,重要案件信息25条。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发布检察工作信息210条,不断扩大检察“朋友圈”,让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2019年贞丰检察微博影响力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3名,全省政务系统第10名。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网下接待接访律师、诉讼代理人、群众150人(次),处理答复率100%,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省、州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贞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充分、不平衡,办案理念和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还不突出。三是少数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责,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提高站位顾大局,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通过依法、精准、有效服务,为检察自身发展赢得支持、拓宽空间。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是维护安全稳定更加有力。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涉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更加注重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履行监督职责更加全面。“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客观公正司法、优质高效办案”等检察工作新理念转化为工作方法、办案措施,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精准监督、优质办案,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

五是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更加坚定。坚持“政治要求从严、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法纪整肃从严、责任落实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拧紧管党治党螺丝钉,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铁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将持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担好服务大局使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司法为民,做好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新时代答卷,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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