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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专项】贞丰县检察院介入污染环境案件调查
时间:2018-07-10  作者:王亚兰 文 杰  新闻来源: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贞丰县环保部门查获的一起无证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案件,提前掌握案件材料,研判分析证据,引导取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7月4日,贞丰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贞丰县珉谷镇白腊村沙子坡处一黑作坊为谋取利益,在无任何环保资质的情况下租用一废弃厂房非法处置废旧电瓶提炼金属,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在获悉该线索后,由副检察张修兴带领该院侦查监督局、民事行政生态科干警立即前往现场提前介入该案。经与环保监察执法人员一同对现场进行初步查看,该作坊现场堆存大量已拆解和未拆解废旧电瓶,满地粉末,污水横流、散发出刺鼻味道,作坊周边农作物枯黄,严重污染环境,该案嫌疑人已外逃。该院检察官根据该案的基本情况适时对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环保部门在污染物的提取、危害程度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该起污染环境行为可能对土壤和水质造成的影响进行损害鉴定,为下一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随即,贞丰县环保局立即向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汇报,并组织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开展对现场堆场的废旧电池称重、对周边的水质及土壤进行取样送检等工作。经称重,该案现场堆存的危险废物达17.17 吨,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经检察机关建议,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将该案移送贞丰县公安局,该院干警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并参与现场勘查活动目前,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重要期待,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不断努力奋斗的目标。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打击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呵护贞丰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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